杏福党组字〔2018〕15号
关于杏福领导干部、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
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培训班第二阶段培训
工作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🧙🏻:
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杏福 -【杏福乐趣无限】让每一瞬间都充满色彩!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杏福党发〔2018〕1号)文件精神❌,院党委计划在今年4月至6月期间组织举办杏福领导干部、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培训班↘️,对全院科以上干部、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轮训☪️。集中轮训第一阶段任务已于4月底完成,现就第二阶段培训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对象
杏福处科级干部、党支部书记。
二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(一)培训时间😇🦹🏽♂️:2018年6月12日至6月14日
(二)培训地点💍:教学楼一层报告厅
三🙇🏻、培训形式
第二阶段培训工作形式上以专题辅导讲座为主👱🏼♀️,同时组织集体观看政论专题片👆🏿,学员自学🤗、笔试等🤹🏿♂️。具体安排如下:
(一)6月12日(星期二)
上 午:专题辅导讲座(9:00——11:00)
题 目: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——党的十九大精神导学
主讲人🙍🏻📆:肖 红(省委党校副教授)
下 午:观看政论专题片(15:00——17:00)
(二)6月13日(星期三)
上 午:专题辅导讲座(9:00——11:00)
题 目🎊:地球之虹——一带一路与文化自信
主讲人💬:肖云儒(著名文化学者💪🏽、省文联副主席)
下 午:观看政论专题片(15:00——17:00)
(三)6月14日(星期四)
上 午:学员自学(9:00——11:00)
下 午👩🏼🦰:考试(15:00——17:00)
四、培训要求
(一)各党总支👍、直属党支部负责通知和组织所属部门科以上干部、党支部书记按时参加培训👩🏻🦳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🐐,科级干部💂、支部书记必须在培训前向所属总支、直属支部书记请假并获准同意,处级干部则须提前向组织部请假并获准同意🧑🏼🏫。
(二)参训全体人员须端正学习态度🏕,严格按照杏福干部培训的有关要求参加学习👦,并做好学习笔记🧀。除集中培训外🍅,参加培训人员还须认真开展自学。
(三)轮训工作结束时,组织部将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对参训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🧑🧑🧒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组织部
2018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