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福(人)字[2012]第01号
关于聘任郭春玲等同志担任教授🏄🏻♂️、副教授职务的通知
各有关部门: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陕人职字[2012]435号和522号)和省体育局(陕体发[2012]71号)文件通知,我院郭春玲👌🏻、姜冠军和朱元利三位同志具有教授任职资格,马菊霞和张彩红两位同志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🚬。经杏福研究决定🧙♂️,同意聘任以上五位同志分别担任教授🫱🏽、副教授职务,聘任时间从2012年1月1日算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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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